乌鲁木齐开发商如此"牛气"开发商违约 强迫业主"谅解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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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市“金和·绿色家园”小区的业主最近很郁闷:开发商逾期数月后交房,却要业主签订协议“谅解”其违约行为,接受大打折扣的违约金,否则就不予办理入住手续。更令人郁闷的是,在这样明显有失公允的事实面前,业主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却难上加难。
业主不“谅解”就不办入住
“金和·绿色家园”小区的开发商是新疆金和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一名马姓业主提供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显示,公司与业主约定,应于2007年12月30日前将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业主,逾期金和公司需向业主每日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0.5至万分之0.7的违约金。若“遭遇不可抗力,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买受人的”,可延期交房。
2007年12月30日,业主们要求交房时,开发商告知该小区因为消防问题未被验收合格,不能按时交房。2008年5月1日,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,但却要求业主与公司签订《补充协议》,对公司逾期交房予以谅解,否则就不让入住。
金和公司的理由是,今年1月2日乌鲁木齐德汇广场发生重大火灾之后,“金和·绿色家园”小区因为消防不合格而被要求整改,工期因此延长了2个月。售房合同中规定“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或其他非甲方(金和公司)所能控制的事件时,可延期交付使用,但延期不得超过两个月”。据此,金和公司把“合理”延期的2个月扣除,只对剩余的2个月逾期时间负责。
许多业主提出先办理入住手续,违约金一事随后再协商。金和公司则坚持说,不签《补充协议》的业主可以选择退房。无奈之下,部分着急入住的业主被迫与金和公司签订《补充协议》,同意接受不及约定额度一半的违约金,并“谅解”公司违约行为: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……乙方亦不再以逾期交房为由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”。
开发商的霸气从何而来?
金和公司为何坚持不合理的要求?究其原因,首先是乌鲁木齐近两年来房价快速上涨,业主如果选择退房,将无法再买到同地段、同品质的房子。
2006年以来,乌鲁木齐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价格呈快速上涨之势,特别是2007年11月至今年5月,根据国家发改委、国家统计局对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监测,其涨幅已连续七个月位居全国70个大中城市之首,并以20%以上的涨速“领跑”全国房价。与此同时,乌鲁木齐市二手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也位居前列,甚至连续多月稳居榜首。记者调查发现,根据这一涨势,乌鲁木齐市民今年买房,要比一年前多付出近1/4的房款。
事实上,2007年3月“金和·绿色家园”小区每平方米均价约为2600元,现在每平方米均价已涨到4000元以上,金和公司现在拿“退房”来搪塞业主,分明是有恃无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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