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公证、租赁、赠与、虚假合同都是“歪招”,小编教你见招拆招在乌鲁木齐买安心房。
公证、租赁、赠与、虚假合同是“歪招”,见招拆招买安心房
违规1
签订虚假合同
“这套房子如果按实际成交价38万元上报,要交很多税,不如你们双方除了正式合同外,再另外签一份合同,售价定为30万元……”在经纪人孙全“推心置腹”的说服下,买房人张明与卖房人李师傅高高兴兴地签了份虚假合同,达成买卖协议。
风险提示:据记者了解,当前“真假”两份合同并存现象并不少见,一些非法中介公司让买卖双方在签订真实合同之外,另外再签一份假合同,有些人为省钱少缴税,听从中介签订假合同,一旦发现就会被罚款。
违规 2
先公证后过户
青年路的小米,在华凌市场附近的某经纪公司选到一套69平方米的二手房,很满意,但这房子办理房产证仅有1年多时间,小米要买这房就将交营业税,为此很犹豫。
该经纪公司负责人李刚给小米出主意,让小米先与卖家高师傅见面,商定后先到公证处公证转让该房屋,同时双方约定等房子满期限后再去办理过户转让手续。
风险提示:小米与卖主高师傅通过公证方式达成交易,当前所花的费用与营业税征收相比,确实花费很少,但风险极大。
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分析指出,对小米而言,在与卖方过户交易后,一旦发生卖方私自将房屋卖给其他第三方,该房产权就会发生变化;而如果在公证期间,卖方高师傅因为自身资金问题将房产拿出去做了抵押贷款,一旦还款困难银行收房,小米也将无法取得该房产权。可见,风险较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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